位在鎮瀾宮附近,是國家三級古蹟,建於清道光13年(1831),為了表揚
一位叫林春娘的女性,從小家貧被送往余家當童養媳,當她12歲尚未完
婚前丈夫就意外溺死,她父親要她回家改嫁,但她堅持留在夫家服侍婆
婆,一生未婚直到86歲過世,由於她的孝行與貞潔而被官方表揚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位在鎮瀾宮附近,是國家三級古蹟,建於清道光13年(1831),為了表揚
一位叫林春娘的女性,從小家貧被送往余家當童養媳,當她12歲尚未完
婚前丈夫就意外溺死,她父親要她回家改嫁,但她堅持留在夫家服侍婆
婆,一生未婚直到86歲過世,由於她的孝行與貞潔而被官方表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