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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.bmp

這首童謠是我們小時候經常唸唱的,只是最後一句不知是誰把它更改歌詞,讓嘉義人看了火冒三丈,

它本來的歌詞是「若欲嫁人請寫批(信)來通知」,對此歌有興趣者請上簡上仁老師的youtube聽取。

最後一句意思是「帶回來給某某人做姨太太」,那個"娶"是諧音意思是"帶回來"。(在此向嘉義人致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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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ink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